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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稿(2 / 4)

戏跟言情,ai看书又正值情窦初开的她自然没b别人少读,甚至趁家人不注意,熄灯後在棉被里挑灯夜读。

幸而她成绩优异,读这些课外读物并不影响课业。她的文风渐渐罗曼蒂克,字里行间流露对优秀男人的绮想,那段时日她酷ai用新诗表达青涩的情感。公车上、放学後她会稍稍注意男校学生,也发现他们都注视着她。这是理所当然了,她可是咏絮才nv,附近几所明星高中没几个不认识她。

确实有人悄悄传情书给她,每当那些男生低着头递情书过来,大家便群起起哄。她也曾回过几封,但纯纯的恋ai总未开花结果,当时的情书亦跟岁月一同掩埋。

她拣起橙se外皮的笔记,封面有小楷书成「如梦令」三字,一见这标题她回忆乍现,皆是清寂深夜有感而发,十五、六岁小姑娘的儿nv情长。

揭开羞答答的情怀,她凝视在某一行上被儿子称作混蛋的姓名。那个把她人生彻底扭转的男人的名字,曾是这本笔记的要角。只是那家伙远没有笔记上描述的温文儒雅,他是恶名昭彰的混混,被学校唾弃的太保。

高材生与混混的情缘,彷佛某本言情一贯的发展模式:必有的恶人sao扰,英雄救美──不对,他们的发展很更平常,更无聊一些;他觉得她是书呆子很有趣,她觉得他不学无术很新奇。

天南地北的两人莫名摩擦出情愫,她甚至每天都期待他来公车站说些浑话,为一成不变的生活添增乐趣。她曾幻想过自己的初吻要像电视剧那样美好,天雷g动地火,但那是某个夏日下午,他跟她翘课出游,在某个狭巷中蜻蜓点水结束。来的突然,但不特别。

她觉得在冰店吃冰都b那一吻有强烈多了。其实她还心里很开心,惦着那吻的感觉久久不忘。可是副作用很快接踵而至,她装病逃课东窗事发,他家早不闻不问当然无所谓,但她可是书香门。

试试看吧,从前可以,现在努力一下应该没问题。她心里笃定要参加这次的徵文b赛,反正不中也无损失。

回了家,对着一刀稿纸一筹莫展,停笔十年,一时实在无法从乾涸的脑袋瓜挤出半个字。更伤脑筋的是不限题目,这些年已惯於照工作排程行进,蓦然要自己决定倒有些难办。

她写了好多题目,但都一一删除,这是要b赛,必须针对较容易得奖、受评审青睐的方向走。只要拿了首奖,就不必担心儿子的学费。

以前怎麽写的?她皱眉,却想不起任何有关为写文章绞尽脑汁的回忆。这恐怕是三十一年来头一回。

枯坐到睡意浓浓,仍兑不出个字眼,她轻轻拍脸,将稿纸推到一边,换成厚重佛经。抄经时脑海彷佛萦绕经文,木鱼叩叩叩响,弭掉恼人的忧愁。连续几日零进度,她趁假日儿子跟同学出去,关在家门整顿思绪。

枉费她起了大早,悠闲的周末就耗在穷思苦y,稿纸还是没动静。

儿子回家了,却摆着一张臭脸,把手机递给她看:「混蛋传来的。」

「什麽?」她惊呼。那家伙竟然敢大辣辣提出见面。

但不论儿子再怎麽讨厌那个「混蛋」,跟那家伙终究骨r0u相连,心软下又让那家伙进家门。那家伙一来就掏出一把制式短枪、十公克海洛因,一百万成捆钞票。她简直吓坏,那家伙居然携着这些危险物品大摇大摆躲在车站一个礼拜。

仅仅两天,那家伙接了通电话便留下十万匆忙离去。她烦恼地看着那叠来路不明的钱。

「收下吧,毕竟是钱。」

也对。她同意儿子的说法。

溘然她灵光一闪,某个想法从脑海边缘悄悄登陆,她可以写自己多舛的人生啊!她特意请一天特休,连三天努力赶稿,小心翼翼撰满四千字。她认为这篇文章肯定能得到垂青,里面字字写来皆是血,最不济也该拿评审奖。

那阵子抄佛经不忘唱念佛号,希冀榜上有名。

到公布日期,初选名单览了无数次,她就是没见到自己的名字。她难掩失望,怀疑稿子有没有顺利送至评审手上。她现在除了佛经,甚少书籍,似乎只差一个契机,就可以遁入空门。

她猛然想起黛玉焚稿的事,藉由烧掉诗稿表示告别曩昔时光。林黛玉因为绝望而焚稿,那麽她就是想由此跟从前的日子告一段落。

好不容易从箱子里找出昔日文稿,她一一读完,右手紧捏着打火机。

美好春日终将逝去,绮丽年华没有永垂不朽。她如此评价自己的人生。并想若那家伙没出现,此刻她是否仍愉悦地写作。

突然稿子掉到桌上,她伸手去捡,顺道拿起电费缴费单,她才想起房租拖三天了,再不补上房东又要来敲门。电费单下夹着儿子的毕业旅行同意书,对了,还要缴儿子的旅行费,虽然儿子说不去也没关系,但她认为机会难得。

看着一张张讨钱的单子,她忍不住莞尔,何必焚稿呢?她早已脱离从前的轨道,在一条陌生道路上奔驰。难道焚完要学黛玉咽下最後一口气?又不是十六岁的姑娘,她还有亲ai的儿子要养呢!她只是平凡不过的nv人,是个刻苦难劳、辛勤育儿的优秀母亲。

淅沥沥的雨总算肯放缓脚步,但闷重的sh气令人不舒服。转眼到晚餐时间,她唤儿子一起上馆子。

「今天什麽日子?」

「不想煮饭的日子啊。」她笑道。

儿子问她要不要再尝试写,她说:「抄佛经吧,我想让心里感到平静。」

她仰望盘桓不去的y云,嘀咕不晓得明天会不会下雨,她不喜欢穿雨衣去上班。她催促儿子加紧脚步,吃完饭她还得继续抄佛经。

希望今天能好睡点,她说。

海面蔚蓝平静,咸味被风吹上甲板,黏在慵懒的水手身上。船只像是凝滞的雨云令人发闷,时间似乎自看不见地平线後便静止不动。

航行近半个月,这艘从秦皇岛开航的船目的地是南太平洋一座没有被定位在卫星地图的岛屿。知道这座岛的人称呼它为长鼻岛,相传在大航海时代是海贼在南方的停泊处,二战时日本人占据此地,将从各地搜刮来的h金埋放在这里,因为长鼻岛位置隐密,若非熟门熟路根本没机会进入。

据传闻,长鼻岛上的财宝从十六世纪累积下来,价值至少十五亿美金。这艘船的主人陈举武在船舱里踱步,搔弄着头发,他并不适应海上生活,原本健壮的身躯明显消瘦了些。不过他才刚迈入三十岁,没有缠人的慢x疾病,要应付这些困难倒不算麻烦。

金钱并非陈举武寻找传说岛屿的最大诱因,事实上他的家族世代在东南亚

经营钢铁,个人财富够三辈子不愁吃穿。这还得从在老北京一间不起眼的小酒馆说起。他在酒馆偏僻的角落遇见秦伯,也就是触发他前来冒险的中年男子。

秦伯目se混浊,皤发蓬松,全身晒得像上过桐油,脸上阔鼻几乎要盖过那对狭小的眼睛。五十五岁的秦伯扯起嗓门依然有力,他在附近很出名,他总是述说光怪陆离的故事,而且说得绘声绘影,虽然他本人保证是亲身经历,但大夥只是当作消遣而已。

秦伯另一个名号更为响亮:老北京的辛巴达。长鼻岛的传闻正是从秦伯的主要故事,三十多年前他曾登过那座岛,并带回大量h金。秦伯现下虽穿着肮脏,靠收拾回收过活,但根据同年纪的人回忆,秦伯年轻时确实出海发过横财,但挥霍过度没几年就变回穷光蛋。因此长鼻岛的魅力远b其它故事更有真实x,也更x1引人。

因为这个缘故,陈举武上前攀谈,听得津津有味。

「大叔,我叫陈举武,家族从明朝便搬到马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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